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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申報101年度綜合所得稅新規定及措施報您知!

  /  市政集錦

2013/5/1 22:22:41

每年一到報稅的季節,就有很多民眾開始手忙脚亂,不是單據没有蒐集完整,就是不清楚有哪些節稅的好撇步,為讓民眾輕鬆完成申報,南區國稅局特別將今年報稅新規定及措施彙整說明如下:



新規定及措施包括放寬列報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之年齡限制規定--納稅義務人其他親屬或家屬(如伯、姪、孫、甥、舅等),合於民法第1114條第4款及第1123條第3項之規定,未滿20歲,或年滿20歲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確係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可由納稅義務人申報減除其免稅額,不再受原規定滿60歳以上之年齡限制。



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 101年7月6日起,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因身心失能無力自理生活而須長期照護者(如失智症、植物人、極重度慢性精神病、因中風或其他重症長期臥病在床等),所付與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及診所或其他合法醫院及診所的「醫藥費」,得依法扣除。但仍以具醫療性質之支出為限。至於看護費、尿布、衛生紙及營養品等非醫療支出,則不能列報醫藥費扣除額。該局舉例說明,乙君父親因身心失能無力自理生活而須長期照護,於101年8月至12月間給付大大醫院(非健保特約醫院,但為合法醫院)醫藥費60,000元及看護費30,000元,乙君僅能將具醫療性質之支出60,000元列為醫藥費扣除。



南區國稅局提醒民眾,稅額試算通知書已於4月25日前寄送,民眾接獲通知書如核對無誤,於5月31日前回復確認後,即完成申報。另外,未符合稅額試算條件者,可多加利用自然人憑證或金融憑證透過網路辦理申報,免出門、免排隊,輕鬆完成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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