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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對湯德章紀念公園國父銅像遷移與否之說明

  /  市政集錦

2013/8/27 22:06:46

文化局對湯德章紀念公園國父銅像遷移與否之說明如下:

一、 古蹟本體與認定範圍:湯德章紀念公園即市定古蹟「原臺南大正公園」所在地,為紀念二二八事件中維持治安有功卻無辜殉難的湯德章律師,民國87年由張燦鍙前市長宣布更名為「湯德章紀念公園」。該地因「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及「重要歷史事件或人物之關係」,民國93年臺南市政府依《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公告指定為古蹟,市定古蹟「原臺南大正公園」於98年修正公告類別為「歷史性圓環」,並補充「圓環為當時都市計畫中心、見證都市發展」及「部分門柱遺構尚存、巴洛克街廓造型特殊」等指定理由。由於古蹟本體為圓環街廓及日治時期大正公園,國父銅像並不在前述認定範圍內。



二、 拆遷緣起:目前設立之國父銅像,係於民國64年由臺南第一國際獅子會捐贈,是時尚無《文資法》規範審議古蹟內新設置物件,故存留迄今。近期市府工務局接獲民眾反應,惟恐銅像年久傾圮傷及無辜,而捐贈單位亦同意由市府全權處置,市府考量銅像既非古蹟本體、基於安全,應予另擇他地安置,乃規劃遷移,並無政治考量。



三、 審查會結論:本案經工務局向本市文資處提案,文資處乃於7月18日召集本市文資委員舉行「市定古蹟原大正公園內孫中山銅像遷移審查會」,結論重點為:



銅像拆遷與否不涉文資主體:孫中山銅像非日治古蹟本體之原物,銅像遷移尚無文資法規定適用,故同意孫中山銅像及其基座遷移。



至有關外傳7月18日召開之文資審查會議係臨時以本案排擠原定「吳姓大宗祠古蹟本體後院土地再利用計畫」審查,與實情並不相符。按同日原即有前述兩案各自召開審查會議,先處理吳姓大宗祠相關審查,方舉行銅像遷移是否涉及文資之審查會。兩案均於12日即發出開會通知。



另有關審查委員人數部分,符合法定程序。除每三個月定期召開之大會,包括修復圖說、工作報告、調查研究及其他相關諮詢認定外,文資處都視案件實際需要隨時召開,並提交大會報告。本案審議會議出席之審議委員均同意前述結論,將上方無文資身分的銅像及下方可能內含文資遺構的基座分別處理,前者完全不予討論,故本案在文資專業認定上完全無爭議性。



文化局指出,市定古蹟原臺南大正公園(湯德章紀念公園)為日治時期輻輳市區各地的重要地景,臨近更有原臺南州廳(今台灣文學館)、州會(前市議會)、警察署(未來的臺南市美術館)及林百貨等日治時期重要建築,見證當時臺南實行「市區改正」(都市計畫)的歷史。國父銅像非市定古蹟「原臺南大正公園」內容,若遷移不僅有助於隱藏其下日治時期塔身遺構之考察,民生綠園週邊歷史景觀的整體性對於本市的文化觀光也有相當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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