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度勞動基準法的變革論壇活動」
【台南訊】臺南市政府勞工局局長王鑫基27日表示,未來針對申請聘雇外勞的企業,如果給付給本國籍勞工的薪資偏低,勞工局將列入「輔導對象」,希望能提高本國勞工薪水後再談雇用外勞。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27日在關子嶺勞工育樂中心,舉辦「102年度勞動基準法的變革論壇─薪動.辛動」活動,討論勞資雙方最關切的工資與工時話題,吸引100多名勞、資、政、學界的代表參與。
許多勞方代表在會中表示,基本工資應該只是保障勞工最基本權益的參考,但卻有企業主拿來當作薪資標準,「每個月薪水不到兩萬元,當然找不到台灣勞工」。
王鑫基表示,勞工局也相當重視此一問題,過去企業申請雇用外勞時,勞工局審核沒有重大勞資爭議就會許可,但本周已研商,未來除了上述審核之外,還將了解企業薪資水準,如果都只比基本工資高一點,將輔導企業盡量調高工資,真的還是找不到員工,再考慮雇用外勞。
8月底剛召開的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決議,103年元旦起時薪將從現行的109元調漲到115元,基本月薪則自明年7月起,從現行1萬8,780元,調漲到1萬9,273元,但附帶條件從103年元旦起,年度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累計達3%以上時,才會召開基本工薪審議委員會。
與會的包括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處長劉傳名、中正大學勞工關係系副教授簡建忠及藍科正、勞動人權協會執行長王娟萍、群創光電中央人資總處彭峻豪副處長、中華民國全國總工會秘書長胡國康及安平工業區廠商協進會榮譽理事長劉信利等人。
與會的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處長劉傳名針對工時的爭議,指出過勞死是勞工關切的問題,目前勞基法對於彈性工時的規定遭到企業濫用,勞委會已針對此現況進行檢討,近期內將推出修正草案,包括國定假日與女性夜間工作將回歸勞基法一般規定,也就是女工不得在晚間10時到隔天凌晨6時的時段工作,而例假則以「兩周內兩日」的方式排定,希望能同時兼顧彈性工時對企業的必要性與勞工的健康。
中正大學勞工關係系副教授簡建忠則表示,勞委會推動減少工時,同時實施的可能是26周的勞工變形工時,也就是26周總工時1,040小時,雖然有助推動周休二日的工作型態,但一旦工作時間過於集中,勞工仍有「爆肝」的危險。
雖然劉傳名表示,26周總工時制度已不再推,但勞動人權協會執行長王娟萍仍表示,勞工已「剉咧等」,她表示,台灣推動降低工時,但卻又允許彈性工時制度存在,造成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台北甚至還有某家大飯店將超過的工時算「打工」,以規避法令,未來希望能逐步刪除目前彈性工時的規定,讓工時制度真正落實。
群創光電中央人資處副處長彭峻豪則希望本、外勞的工時限制能脫勾,讓到台灣想賺錢的外勞有機會能多賺一些錢,又不影響本勞的福利。
官田工業區廠商協進會理事長季惠卿表示,談工時縮短應該把勞工的權益先還給勞工,目前公務人員的喪假是30天、勞工卻只有17天,同樣都是父母養大,建議勞工應比照公務人員延長喪假。
而基本工資的調整,勞工界認為行政院去年以失業率及經濟成長率做為基本工資調整的門檻,遭到勞工團體炮轟,但今年改以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做標準,更為離譜,等於廢除現有基本工資審議調整機制,對勞工傷害相當大。
中華民國全國總工會秘書長胡國康表示,台灣薪資水準到退嚕16年,最大的元凶就是派遣制度,這些員工與正職員工做相同的事,但薪資與福利卻差一大截,勞方希望勞委會能取消該法,但勞委會卻只將法令改名,內容不變,「勞委會乾脆改名資委會算了」,而基本工資的訂定無助於提升薪資,「最好廢除基本薪資」。
中正大學勞工關係系副教授藍科正則表示,以美、韓等國家來看,只有基本時薪、並沒有月薪,建議比照,取消基本月薪,只留時薪即可。
安平工業區廠商協進會榮譽理事長劉信利認為,台灣的企業面臨 嚴峻的競爭,大家卻還在吵工資與工時的問題,老闆固然應該尊守相關規定,但員工也應與老闆共同打拼,企業才有未來。
台南市總工會祕書長陳慶才則以一家大賣場為例,指出公司在勞資會議中決定,每天工時超過9小時才能算加班,有別於勞基法規定的8小時,但事後卻礙於法令,勞方很難推翻這項決定,嚴重影響勞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