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31日議會總質詢文化局補充說明
有關(31)日總質詢議員垂詢局相關問題,謹說明如次:
一、美術館「工程、監管分流」,依工程會建議統包樽節開支:臺南市美術館硬體計畫目前正穩健如期推展中,本市美術館整體工程採統包,係參採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去(101)年底兩度函文各機關推行統包的建議。有鑒於過去工程採最低價個別發包品質較難控管,設計與施作常有落差,且經常出現變更設計需求,經費控制不易,且潛藏設計規格綁標問題;另達查核金額以上之水電工程須分開辦理招標,常致發包案件多,行政作業時間冗長等。前述各項對工程介面多、整合不易的美術館整體工程而言皆屬不利因素,考量美術館工程是全體市民期待已久的重大文化工程,為促進工程界面整合效率、以完整設計及施工團隊確保工程品質,市府爰毅然決定採行中央最新建議,以統包方式辦理美術館興建工程。
工程統包結合設計及施工後,因施工者須充分瞭解設計理念,工程品質得以更加確保,原傳統發包方式中的設計及監造即分途屬不同團隊。就本案而言,除工程「設計」及「施工」外,尚需執行「專案管理」及「監造」。本年度原已編列之「專案管理」預算約為5千多萬元,後續須單獨採購之「監造」所需經費則約3千多萬元,未來總勞務經費合計將高達9千多萬元。如能將「專案管理」併同「監造」發包,未來所需編列預算當然將較原僅「專案管理」為多,唯就整體工程監管而言,不僅可減少施工督導與履約管理介面,少數工作重疊部分由同一廠商執行,初估亦將減省經費支出費約2千萬元。後續本局將俟本年度議會預算審查通過後,依法執行相關作業。
二、舊警察署廳舍拆除引致風沙,本週處理完畢:有關美術館場址(舊警察署)週遭居民投訴近期風沙擾人情事,經查目前美術館主館並未進行任何施工工程,應無引起風沙可能。惟另查由警察局負責之古蹟警察署後方廳舍拆除工作,包含保安大樓、勤指中心、戶口大樓及刑事大樓四棟,雖已於今年8月完成,惟拆除後部分地下室空間僅施作土方回填,因覆蓋未全,方致沙塵,影響周邊住戶、商家生活品質。文化局近期接獲民眾反映後,即著手進行改善,預計本週可完成相關改善措施,還給居民乾淨居住空間。
三、南美館典藏作品價格極為合理,典藏委員會分組審查阻絕弊端:有關議員垂詢本市美術館典藏作品收購單價,文化局係參酌國內各大美術場館典藏蒐購作業處理流程,先依市場行情訪價並邀請委員分組審議方式進行,價購後並依《政府採購法》第61條所稱「特殊情形」於《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84條適用有關「符合商業性轉售或用於製造產品、提供服務以供轉售目的所為之採購,其決標金額涉及商業機密,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者,採不公告刊登決標結果」之規範,不對外公佈單價。由於公部門收購費用通常較市場低廉,尤其本市美術館草創,典藏經費撙節,有賴國內眾多重要藝術家支持響應、給予極為優惠價格,因此近兩年多數典藏蒐購作品甚至都低於5折。相關採購價碼如經公開,不僅將嚴重斲傷國內各重要藝術家作品之市場價值、損及藝術家生計,也將影響本市聲譽,故依循國內各大公立美術館作法依上述《採購法》規範方式辦理,而未能將收購價對外公開,敬祈議員見諒。惟為配合議員問政需要,必要時本局葉局長將親向議員報告,以昭市民公信。此外,本日報載「文化局僅表示平均每件近五十萬元」,係議員為質詢議題自行計算而得,既非局長答詢內容、亦非本局所認為之藝術品價值,為恐外界誤解,特予澄清。雖今日嚴縝作業與過去已無法同日而語,惟就議員及媒體朋友對美術館相關議題的關心,本局仍致以謝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