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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消防局查獲非法儲存爆竹煙火5月2日

  /  活動總匯

2011/5/9 17:40:51

記者許枘楊/報導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接獲民眾檢舉,指稱北區育德路390號非法儲存爆竹煙火,有鑑於新北市上月22日發生爆竹煙火爆炸事件造成重大人命傷亡,臺南市政府消防局針對此檢舉案件特別慎重,特指揮第六大隊公園分隊暗中跟蹤、埋伏、守候,經由公園分隊李小隊長與胡小隊長率員多日暗中埋伏、守候後,發現確實有非法儲存爆竹煙火情事。特於5/2日由消防局第六大隊大隊長林德興偕副大隊長黃輝林親率公園分隊分隊長陳旭景及所屬人員前往查緝。



消防人員當場查獲非法爆竹煙火25箱,非法總儲存火藥量達15公斤。據業者指稱該場所無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消防局查緝人員乃依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處以30~150萬元罰緩,並將取締的爆竹煙火依法沒入,並運往安南區慶隆煙火工廠代為封存,以策安全。



消防局局長李明峯表示,新北市爆竹煙火爆炸事件造成重大人命傷亡,初步了解是於運輸過程中發生災害,但是基於維護本市市民生命財產安全,消防局已通令各單位針對臺南市轄區內列管之爆竹煙火場所加強查緝,尤以販賣場所有無大量儲存爆竹煙火或販賣非法爆竹煙火,如有不符規定者,將依法辦理。消防局長同時呼籲全體市民,如有發現業者儲存或販賣非法爆竹煙火請向消防局檢舉,如經查獲消防局將頒予檢舉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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