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集錦

環保局環境把關,違規選舉旗幟拆除近7000支

環保局環境把關,違規選舉旗幟拆除近7000支
隨著103年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日即將來臨,馬路上違規的廣告物也隨著增多。截至目前為止,環保局已拆除6,849件違規競選旗幟、布條及相關違規廣告物,敬請候選人遵守規範,維護環境整潔。

自11月14日開始為法定的競選活動期間,本市於37個行政區公告113處的競選旗幟廣告物設置地點提供各候選人依參選之候選人別分別設置。第一波市長候選人得於11月14日凌晨開始於競選專區設置競選旗幟,惟若發現市長候選人與議員、里長候選人合照或名字之具有宣傳、提高曝光率等之旗幟,將視為違規競選旗幟一律拆除。第二波則自11月19日凌晨起開放議員候選人競選旗幟廣告物設置,依此類推,以維護選舉競選活動前置期間之市容景觀。

環保局呼籲各候選人於競選活動期間,需確實遵守公告事項,如專區之旗幟需符合每單幅寬度70公分、長度210公分的規範,應以旗叉或旗座方式固定,且不得以鐵絲、繩、帶綑綁或其他黏著劑固定於樹上、圍牆、交通號誌、燈桿及水銀燈或其他公共設施等。在法定競選期間若設置於私有地或建物之競選廣告物,需經土地或建物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同意,且本次競選廣告物之管理並未開放布條等其他競選廣告物設置,若於私領域設置布條或其他競選廣告物,經發現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辦理。

環保局張皇珍局長強調,隨著環保意識抬頭,民眾對於候選人所張貼和懸掛的競選廣告,也會做為選舉投票的參考。因此,候選人依規定設置競選廣告物,或許可以爭取到更多選民的認同與支持。
文中廣告 (In-artic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