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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不存在? 環保局解決您機車無法定檢的困擾

  /  活動總匯

2011/5/20 16:41:13

記者楊晋宇/報導

當您收到環保局寄發的機車定檢通知或催檢通知,因機車車體已經不在導致無法實施機車定檢的困擾嗎?目前臺南市政府環保局提供「註銷機車排氣檢測切結書」之便民措施,可以解決您的困擾。



環保局張皇珍局長表示,定檢通知資料來源係依據行政院環保署及交通部監理所提供機車車籍資料,民眾所反應無法機車定檢的問題,多數查證均是屬於車體不存在或多年前轉賣廢五金回收業者,但車主卻未至監理單位辦理報廢或註銷合法手續,導致在車籍資料上顯示車輛仍屬於使用中之車籍狀態,環保局沒有辦法知道車子是否已經不堪使用或已回收賣掉,所以只能依據通知資料寄發定檢明信片或催檢通知單。



如您的愛車因車輛已回收但無證明文件;車輛已遺失但無證明文件;水災、火災及地震等天災以致車體已不存在但無證明文件或其他因素等但無證明文件,而無法前往監理單位辦理車輛報廢或註銷手續,導致無法依規定實施機車排氣定期檢驗,您可以至臺南市政府環保局網站(http://eugene-tn.com.tw/tnweb/news.html)下載「註銷機車排氣檢測切結書」或至本市227間機車定檢站索取,並協請居住地村里長、村里幹事、鄉鎮市公所、警察機關或各級民意代表等公務機關協助證明,填寫並請附車主身份證影本黏貼於切結書背面,寄回臺南市環保局空氣及噪音管理科(70155 台南市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切結書僅供取消機車定期檢驗通知,與監理單位及稅捐機關所列管車籍、稅籍資料無關。如您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06-3358262或3354359洽詢。但必須請民眾注意若為投機不想實施機車定檢而做不實切結,若經本局稽查比對發現機車仍為使用中車輛,將舉發涉及偽造文書之刑事責任,請民眾務必注意,不要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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