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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100年計程車運價春節加成

  /  消費新聞

2011/1/20 14:19:03

記者周依亭/報導

農曆春節將屆,依照往例,臺南市計程車運價在春節期間將加成收費,依照臺南市計程車運價規定,春節加成期間自農曆除夕前一日至大年初五(即國曆2月1日起至2月7日止),除分別依非春節期間(平常日)之日、夜間運價按錶計費外,將再加收50元。交通局將印製春節計程車加成收費宣導貼紙,張貼計程車駕駛座前平台,提醒民眾注意。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表示,春節元旦假期,市民往返外地工作地點或外出訪友拜年踏青的機會增多,民眾為免碰上塞車,利用計程車作為交通工具的機會也大為增加,為免少數不肖業者藉機加價收費,造成消費者受騙損失,市政府強調春節期間搭乘計程車僅會較平常日多出50元,而春節加成收費詳細時間與收費標準請參閱附件(2月1日起至2月7日),其餘時段均不加成計費。



如果計程車業者自行調降春節加價費率,只要不逾公告費率規定,市府亦樂觀其成。對於計程車業者於春節假期持續提供服務,亦請民眾給予肯定與鼓勵。



為督促計程車業者能遵守計程車收費規定,也請民眾共同監督計程車業者,若有不按錶收費、擅自加價收費、故意繞道或拒載短程等情形,可記下車號、搭車時間,最好連司機姓名也記下,向下列機關申訴:

臺南監理站:06-2678850

臺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06-2628341或110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06-295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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