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

登入 取消

執勤落實盤查,追查刑案發揮鍥而不捨精神,破獲超商被搶奪案

  /  活動總匯

2011/6/24 16:25:25

記者楊晉宇/報導

嫌疑人葉O欽(有多項強盜前科),於日前進入統一超商假借換鈔(以一疊千元玩具鈔欲換3仟元佰鈔)之名,因店員陳O安表示只夠供其換2仟元佰鈔,並隨即發現該疊鈔票係玩具鈔準備關收銀機,葉嫌趁店員欲關收銀機之際,徒手行搶店員手上之百元鈔票及搜刮收銀機內之零錢(共計現金新臺幣2仟2佰元),得手後騎乘重機車YKK-295號沿中正路35巷往西方向逃逸。



案經現場偵查、調閱過濾監視器,發現犯嫌特徵與民治所之前所舉發交通違規駕駛人神似(警員顏智郎、蘇明雄等2員服23日20至22時巡邏勤務,於21時在中正、中華路口舉發葉O欽未戴安全帽,並登錄人車查抄簿),遂調閱口卡片供被害人指認無誤後,全案始趨明朗。



葉嫌供稱向不知情友人黃O淵借用該作案後逃逸所騎乘之重機車(YKK-295號),得手後時即返還,因葉嫌約定借用及返還之地點均為新營客運總站,旋即清查其租居於大同路14之7號3樓,偵查隊與民治所員警遂進行埋伏,直至本(24)日10時許發現葉嫌欲查緝之際,其竟自3樓跳下往火車站逃逸。



勤務中心立即實施攔截圍捕,葉嫌逃竄至火車站第2月台已搭上火車,員警隨後緝獲下車(緝獲時間10時30分),經徵得葉嫌同意於其租居處執行搜索,起獲搶奪超商財物所使用之玩具鈔及毒品注射針筒等證物依法蒐證查扣,遂帶案調查偵辦。經調查詢問葉嫌均坦承犯行不諱,全案依搶奪、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臺

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返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