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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稅務機關搶錢

  /  活動總匯

2011/7/6 17:01:36

記者顏志文/報導

市議員陳進義對於老百姓因不服稅務機關所開繳之相關稅金提起訴願,在訴願之行政救濟期間,稅務機關仍按日課徵利息,他認為頗不合理,稅務機關搶錢搶得太兇了,6日在市政總質詢時,提出書面質詢,要求稅務機關能改進。稅務局長施栢齡則解釋這是按照稅捐稽徵法第38條規定,若救濟程序終結確定案件,得按日加徵利息。



陳進義指出,安南區農民楊水朝於97年2月間,因土地出售,經依法向台南市政府申請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業經稅務局開具核定免徵土地增值稅,該土地始順利移轉,應已完成所有行政程序。但98年間稅務局再開徵該土地之增值稅205萬7千多元,當事人認為不合理,且都市土地使用分區證明係官方依法核發,其核發過程當事人無法置啄,且又已據辦理過戶完成,然稅務局卻以稅務法規為理由,堅持應繳納增值稅,讓一位目不識字老人難以心服,四處奔跑陳情,而該土地出售價款與所繳增值稅相當,又當時買賣契約訂有如需繳增值稅則買賣不成立回,讓當事人相當憂心。



陳進義表示,在訴願期間,當事人又以一筆不動產質押於稅務局,而這段期間之緩繳乃為訴願法所訂之暫緩執行之法律授權,稅務局排斥訴願法之規定而以稅務法規為堅持,稅務局有否反應這不合理之法規規定,否則是否行政怠惰。



陳進義說,該標的之土地位於安順二重劃區之鄰,該重劃區為市府公辦之重劃區,政府單位本身劃定重劃區,故意剔除本筆公共設施保留地,而徒令地主將公共設施用地,任其自生自滅,而又以將來可重劃取得為由,強課增值稅,此種做法很不合理。



陳進義還建議市府,能將安南區「商60」作為日後沿海地區漁產及東邊農產品的匯集地,並打通道路交通網,以空運方式直銷大陸,避免每年盛產柳橙卻滯銷的惡夢重演,並將漁貨以鮮魚方式外銷。



陳進義也關心安南區安富里活動中心興建進度,他說,該案從規劃設計至今已兩年多,但未見任何施工跡象。地方里長相當關心,市府建管單位堅持應再需辦理建築線指定才可申請建照執照,但據其瞭解,該土地前面兩排建築物,陳進義質疑市政內部橫向連繫不足,本位主義太重,要求市府拿出魄力積極熱處理,早日兌現興建安富里活動中心,否則二年多來市府已完成之規劃、設計將付之東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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