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為提升大型車輛行車安全,明訂自107年1月1日起新出廠大型車均應設置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自109年1月1日起所有使用中大型車輛將該設備列為定期檢驗項目。並鼓勵車主於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9之1條第26款規定施行前,提前安裝行車視野輔助系統,以提升道路行車安全。
嘉義區監理所麻豆監理站洪廣誠站長表示,即日起大型車輛尚未安裝視野輔助系統者,可至轄管監理機關送件提出補助申請(不受理跨區申請),相關規定及應備文件可至嘉義區監理所網站108年7月29日訊息公告下載附件檔案使用;如超過補助期間(108年12月31日)或總經費額滿時,就截止不再提供補助。請車主儘速配合提早安裝,減少大型車因視野死角所發生之交通事故、共同提升行車安全、並避免明年驗車不合格情形產生,趁此時機提出補助申請,一舉數得!
嘉義區監理所麻豆監理站洪廣誠站長表示,即日起大型車輛尚未安裝視野輔助系統者,可至轄管監理機關送件提出補助申請(不受理跨區申請),相關規定及應備文件可至嘉義區監理所網站108年7月29日訊息公告下載附件檔案使用;如超過補助期間(108年12月31日)或總經費額滿時,就截止不再提供補助。請車主儘速配合提早安裝,減少大型車因視野死角所發生之交通事故、共同提升行車安全、並避免明年驗車不合格情形產生,趁此時機提出補助申請,一舉數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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