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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中央補助款結果出爐 台南市補助款五都最少! 賴市長於行政院院會要求重新核算

  /  活動總匯

2011/8/25 16:47:43

記者楊晉宇/報導

行政院主計處日前召開「101年度中央對直轄市與縣市一般性及專案補助款分配情形」會議,台南市所獲補助款為五都最少!台南市長賴清德於25日行政院院會中發言表示,中央補助款分配標準,並未考量台南市以農業為重的情形,希望中央能重新核算。吳敦義院長承諾分配款如有不公,會再修正。另針對「土地徵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若經立法通過,恐影響台南市發展,賴市長表示將由市府地政局研擬說帖及修正草案,商請民進黨台南市立委協助提案修正。



為紓解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財政壓力,中央101年度增編340億元補助地方政府,補助經費分配指標為人口數、地方稅稽徵努力度、規費、罰鍰及賠償收入、工程收益費、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等收入情形,以及工業與農業發展等指標,依上述指標計算結果,五都獲配財源排次分別為:新北市28億3,701萬3,000元、台中市23億2,709萬8,000元、高雄市19億4,073萬5,000元、台北市8億2,166萬6,000元、台南市6億234萬5,000元,台南市獲配金額最少。



對於台南市101年度所獲補助款在五都中最少一事,台南市長賴清德直指,中央補助經費分配指標多屬都市化指標,並未考量台南市為農業大城,主要產業偏重於農業,對於以農為重的台南顯有不公,賴市長在院會中當面向吳敦義院長陳情,請中央應修正指標重新核算。



吳院長則回應,中央補助經費以「只會增加,不會減少」為第一準則,並承諾會建立一個充分尊重、公平、合理的機制,假如不合公平原則,會再行修正,他並指示行政院秘書長林中森、財政部長李述德、主計處長石素梅會同賴市長再行核算補助經費。



另外,有關「土地徵收條例」修正條例草案,賴市長也特別於行政院會討論案提出意見。針對「土地徵收條例」現行規定,徵收依當期公告土地現值加成補償,台南市部份一般徵收加4成,區段徵收加1成,以台南市公告現值占市價84.4%,加成後接近或超過市價,民眾尚可接受。但行政院今日通過的「土地徵收條例」修正條例草案,第30條取消加成規定,未來台南市如評定市價低於公告現值加成,恐造成民眾不服補償,有礙徵收作業之進行,影響台南市整體發展。



賴市長表示,「土地徵收條例」修正條例草案第30條取消加成規定,此規定是用台北的觀點來看鄉村型城市,並未顧及台南處境,對台南市整體發展大有影響,然而本案業已經行政院審查通過,對此,他將責成台南市政府地政局研擬說帖及修正草案,商請民進黨台南市立委協助提案修正,以維護市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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