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

登入 取消

固定污染源管制法令修正說明會,歡迎公私場所踴躍參加

  /  活動總匯

2011/9/5 16:10:09

記者顏志文/報導

揮發性有機物是臭氧生成的主要前趨物質,而臭氧濃度偏高又是國內空氣品質不良(PSI大於100)的主要原因。經查臺南市列管共4,090家工廠,其中783家工廠於生產過程排放揮發性有機物,年排放量約6,798噸,其中石油煉製業及石油化學工業共39家,年排放量約1,188噸,以廢氣燃燒塔、設備元件及儲槽為主要污染源,有必要加強揮發性有機物減量排放之管制工作,以改善及維護空氣品質。鑑此,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將於昨假臺南市勞工育樂中心1樓大會議廳(臺南市南門路261號)舉辦2場法規說明會,分別為「固定污染源VOC法規宣導會」及「空污費相關法規及管制作業說明會」,會中邀請專家學者針對法令規章進行詳細說明。期望透過2場說明會之辦理,提升轄區業者法令熟悉度,增進與業者之溝通管道。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0年2月1日公告修正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鑒於廢氣燃燒塔係屬緊急排放污染防制設施,非屬常態性排放使用之污染防制設備,國內67家石油化學工廠設置廢氣燃燒塔數量達108座,其中臺南市共設置4座廢氣燃燒塔,而國內每日平均燃燒廢氣量,超過國外規定廢氣燃燒塔使用事件應申報排放量的2至37倍,有必要規範限制廢氣燃燒塔使用時機及使用日數,以符合社會期望。本市轄區內符合該法規之列管業者有537家,列管設備元件39家,共181,957個設備元件。本次法規修正重點為增訂廢氣燃燒塔使用時間之規定,並將酸氣燃燒塔納入管制與新增設備元件檢測及掛牌系統規範,修正範圍亦包含各項管制標準、申報方式等。為免業者因不熟悉而違反相關規定,本次會議特別邀請專家學者,針對轄區業者予以詳細說明。另外,因應固定源空污費第二期徵收所需填寫表單種類繁多,許多業者因不了解而填寫錯誤,因此,環保局極力推行網路申報空污費,不但可省下寄送申報書郵資及紙張的浪費,申報系統亦提供線上試算功能,可降低計算排放量的錯誤。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張皇珍局長呼籲本次說明會之法令宣導攸關相關業者自身權益,為免業者因不熟悉法令致權益受損,請收到通知之公私場所,歡迎踴躍派員前來參加說明會,並於100年8月31日前將報名表傳真至06-3129455。若廠商對本會議仍有疑義,可洽詢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電話06-2686751分機264 呂政霖先生或06-2609465 邱雅芳小姐。

返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