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市勞工局職安健康處要求轄內事業單位及其承攬商於轄內從事危險性作業前,應於作業前一週進行通報,藉由事前通報管理機制,即時掌握作業資訊,提早介入進行輔導、宣導或檢查。針對屋頂作業相關的墜落預防措施,包含在易踏穿的材料所構成的屋頂從事作業時,應設置具有適當強度且寬度30公分以上的踏板;使用背負式安全帶、安全帽及其它必要防護具,且安全帶應確實掛置於安全母索上,並於屋頂設置安全網、堅固格柵等防墜措施,皆列為加強檢查重點項目,督促事業單位務必依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令設置符合規定之安全衛生設施及管理,以防職業災害發生。

臺南市職安健康處處長李炫昌表示,除輕質屋頂作業或施工架組配等高處危險性作業應於事前進行危險作業通報外,入槽清理或其他局限空間作業等危險性作等亦應落實事前通報,為便利事業單位進行通報,勞工局職安健康處已於網站建置線上通報表單,欲通報者請至以下網址:https://lsic.tainan.gov.tw/labor-inspection.html,點選「危險作業線上通報表單」圖示進入通報頁面,若事業單位在執行上有任何問題,可洽詢臺南市職安健康處06-2150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