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局長王鑫基進一步表示,「母性健康保護」是指對於女性勞工從事有母性健康危害之虞之工作,要求雇主應採取危害評估與控制、醫師面談指導、風險分級管理、工作適性安排及其他相關措施等,「過勞預防」則透過職場高風險族群的辨識及相關健康服務資源介入以達到職業促發腦心血管疾病之管理。為帶動本市健康伙伴及事業單位落實「母性健康保護」與「過勞預防」,勞工局職安健康處特別邀請南市榮獲勞動部「110年國家職業安全衛生獎」「勞動健康特別獎」的麻豆新樓醫院進行授課,今日先由該院職業醫學陳乃釧醫師講解腦心血管疾病健康管理及職場母性保護之相關法令規定及實務規劃,再由康富婉健康管理師進行母性健康保護推動經驗分享。期透過獲獎企業優良職安作為的分享,帶動其他企業標竿學習,提升職場健康保護措施。
臺南市職安健康處李炫昌處長表示,職業安全衛生法明定雇主不得使妊娠中及分娩後未滿一年之女性勞工從事礦坑工作、鉛及其化合物散布場所之工作、鑿岩機及其他有顯著振動之工作、一定重量以上之重物處理工作,以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危險性或有害性之工作;此外,對於輪班、夜間工作、長時間工作等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之預防應、應妥為規劃及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提醒事業單位應確實落實法令規定。若事業單位在執行上有任何問題,可隨時洽詢臺南市職安健康處06-2150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