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麻豆監理站表示,駕駛人開車或騎車行經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停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切勿強行穿越、逼讓,以免不慎擦撞造成行人傷亡。若違反者,依據112年6月30日修正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規定,大、小型車處新臺幣6,000元,機車處新臺幣1,200元;若是遇有視覺障礙者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而不停讓者,大、小型車處新臺幣7,200元,機車處新臺幣2,400元。
麻豆監理站更提醒大家,根據112年6月30日修正之違規記點及道安講習新制,車輛行經穿越道,不暫停禮讓行人者,除了上述的罰鍰外,需加記違規點數3點並應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假使1年內違規累計達點數12點時,將吊扣駕駛執照2個月。在此呼籲親愛的駕駛朋友們重視路口行人權益,一起攜手建立路口禮讓之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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