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不落地,垃圾包稽查今年近800件
記者許枘楊/報導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近日屢次接獲陳情有些民眾因道德感不足,未配合垃圾車指定時間收運,即將家戶垃圾包亂丟至戶外一角,造成市容環境髒亂,嚴重影響市容觀瞻及環境衛生,為杜絶民眾隨意棄置垃圾包事件,環保局採取主動稽核方式,利用夜間站崗針對亂丟垃圾包之不守法民眾據以開罰,以示警惕。
臺南市「垃圾不落地」政策自91年7月實施以來,在所有市民朋友們的共同努力之下,臺南市近幾年來市容更加的整齊乾淨,在全國環保方面的成績更是有目共睹。環保局除加強宣導民眾配合政策外,自今(100)年度環保局稽查棄置垃圾包案件已近800件,其中經破袋檢查後,有足夠證據而告發處分者為46件。
為更有效杜絶城市髒亂點,於民眾棄置前即予攔阻,環保局近日採取主動稽核方式,派員利用夜間輪值站崗,針對亂丟垃圾包之不守法民眾據以開罰。原環保局頭痛之中西區武聖路69巷40弄口之髒亂點,因民眾屢勸不聽,甚或利用夜間清晨3、4點時間拿出垃圾包亂丟,環保局守株待兔以定點不定時方式站崗稽查,短短一周,該點已取締2件亂丟垃圾包案件,大部分於未丟前經環保局勸導即將垃圾包攜回,目前該髒亂點已回復清潔,未再見有亂丟垃圾包之情事。該址原為一中西區清潔隊垃圾輔助點,目的原係提供無法於晚間時段清倒垃圾的民眾方便將自家垃圾排出,所以於每週一至週六早上加設清運輔助點,但是仍有民眾貪圖便利,提早將垃圾棄置於該地後隨即離開,造成垃圾包的堆置影響環境衛生,期間經過本市市民反映,環保局即不定期針對任意丟棄之垃圾包進行破袋蒐證,惟仍無法杜絶民眾丟置垃圾包。故目前採站崗方式以澈底解決髒亂點,希望民眾能配合收運時間清出垃圾。
臺南市政府環保局局長張皇珍表示,為維護整體市容環境整潔,將持續不定期派員稽查取締,若發現民眾有隨意棄置垃圾包之具體違規事實,並經環保局稽查人員查證屬實,將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之規定告發違規民眾,並依同法第50條處以新臺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並呼籲市民朋友們,請於垃圾清運規定時間內,再將垃圾包丟置於垃圾車內,勿一時貪圖方便而將垃圾包隨意棄置,讓我們的生活環境更亮麗更整潔。優質生活的環境有賴你我共同維護,請市民朋友發揮應有的公德心,一起努力創造「國際級城市」美好舒適之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