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來,全國首座加油站整治場址完成整治解除管制公告
記者楊晋宇/報導
臺南市東區某加油站,於94年經臺南市環境保護局配合環保署調查,發現該場址因桶槽銜接管線部份鏽蝕造成地下管線洩漏,致使土壤部分苯、甲苯、乙苯、二甲苯及TPH(總石油碳氫化合物)等檢測濃度均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地下水部分 1,2-二氯乙烷、苯、甲苯、萘及總酚等濃度均超過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並於 95年6月8日 經臺南市政府公告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另該場址經行政院環保署進行評估後,認定有嚴重危害國民健康及生活環境之虞,於同年10月18日公告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並劃定該場址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限制該土地使用、人為活動及禁止飲用或使用地下水。臺南市環保局除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命該加油站業者提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計畫進行整治外,並督導業者依計畫執行整治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恢復乾淨土壤及地下水於大地,以確保附近居民健康,良好生活環境。
由於該場址位於本市精華地段,具有土地開發價值,業者亦具有企業對環境保護之責任,臺南市環境保護局於審查整治計畫會議中,要求業者儘早達成整治目標,使得業者大手筆耗費約新臺幣一億元經費委託國內知名環境工程顧問公司進行規劃及整治,整治過程涉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較為耗時,歷經約四年之整治,已於99年中完成該場址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工作,並於100年1月21日經行政院環保署審查通過公告解除整治場址,成為全國首座公告解除整治場址管制之加油站。整治期間,臺南市環境保護局嚴格監督業者改善,定期巡查場址,每半年召開執行成果審查會,以確實掌控進度、時效及整治成效,就是希望早日恢復乾淨土地。
臺南市政府環保局張局長皇珍表示,該加油站場址能成為全國首座解除管制之整治場址,首先要感謝業者負起環境責任,用心進行整治,使得能在最短時間完成改善,但從這污染事件來看,該場址因整治所需時間而延宕開發時程,損失利益不計其數外,還有可能影響土地價值,所以在此呼籲加油站業者平時要落實油槽、地下管線測漏之檢查、申報及保養,以避免造成土壤或地下水污染,倘因污染而被公告為控制或整治場址,除需耗費龐大整治經費及冗長整治時程外,依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規定,須將污染事實移至地政機關登載,倘為整治場址更須受禁止處分之限制,並大幅降低土地使用價值,影響層面不容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