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拍、販賣非法環境用藥,環保局持績加強取締
記者顏志文/報導
台南市環保局稽查違法販賣環境用藥,發現不少業者利用網路廣告劣藥、偽藥。環保局表示,今年查獲4件違法廣告,各依環境用藥管理法每件裁處6萬元罰款,環保局強調將持續加強取締,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以免受罰。
環保局稽查人員同時發現,部分商家、攤販、民眾也販賣過期劣藥或無許可證字號之偽藥,稽查人員依環境用藥管理法規定當場查扣、沒入,並責請不可繼續販賣,違規商家自我約束,複查結果均未再販售偽藥、劣藥。稽查人員說,違規商家如果再度販賣劣偽藥被查獲,將處新台幣3至15萬元罰鍰。
環保局表示,環境用藥管理法規定,未具許可執照於拍賣網站非法刊登環境用藥廣告,處新台幣6至30萬元罰鍰。環保局為防止來路不明的環境用藥流竄,每年都針對超商、雜貨店、藥局、量販店、10元商店、花市及各類傳統市場,不定期查核及抽驗環境用藥成分,取締非法販賣的業者。民眾如果想了解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的「環境用藥許可查詢系統」
(http://mdc.epa.gov.tw/MDC/Search/Search_License.aspx),鍵入許可字號、廠商資料查詢,即可知道自己選購的環境用藥是否為登記合法的環境用藥。
臺南市政府環保局張皇珍局長指出,環保局除查核市售販賣店的環境用藥外,亦持續加強查核網路非法刊登的環境用藥廣告,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