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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深耕‧國際展翅-臺南市藝文補助新措施

在地深耕‧國際展翅-臺南市藝文補助新措施
【台南訊】近頃有關在地劇團出走討論甚烈,縣市合併後,為使本市藝文團體有更大的發展空間,文化局多方輔導及補助在地藝文團隊,本(100)年度表演藝術類補助支出金額約681萬元,扶植內容包括:安排近200場各區巡演、校園演出,並為了增強藝文團體行銷企劃能力,聘請專業講師授課及經驗分享。此外為鼓勵演藝團隊拓展演藝事業,將本土藝術文化推向國際,今年更特別補助6個團隊出國演出,亦賡續辦理傑出演藝團隊徵選,藉由比賽徵選的機制,讓獲選團隊可提升競爭力,同時也鼓舞團隊提升表演藝術層次。

為回應本市藝文團隊對本市升格後相關輔導補助辦法的殷切需求,文化局業已已研訂發佈「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表演藝術類補助作業規範」及「臺南市政府視覺藝術類補助作業要點」,自101年度起每年分兩季供藝文團體提出申請。惟因101年度預算尚未經議會通過,原訂11月份收件審查將延後至明年1月份開始收件,屆時請各藝文團體踴躍提出申請。

此外,配合明年春天將舉辦的「臺南藝術節」,文化局亦將首度規劃「城市舞台」徵選活動,編列約600萬的經費邀請在地藝文團隊以創新製作提案,於藝術節活動中呈現。101年度的「菁英培育計畫」,則預計徵選2至3個具有潛力的表演藝術團隊,推動升級計畫,從診斷、陪伴、觀摩、行銷等四面向提供輔導及協助,逐步帶領團隊邁向全國巡演或出國演出,打開團隊知名度,進而成為本市的代表藝術團隊。

而在閒置空間再利用方面,文化局今年度業已清查出眾多閒置空間及校舍可免費提供藝術團體運用,先前曾經接洽過等數個知名團體,惜均因交通不便之故,媒和功敗垂成。鑑此,明年度本局將開發更多鄰近市中心空間提供團隊做為辦公室、排練場或倉庫使用,例如成功國小地下室空間作為排練場、安平工業區廠房規劃為劇團倉庫或排練場。本局亦將釋出部分自有空間如文化中心、市圖育樂堂、吳園公會堂等作為排練場免費提供團隊借用。

在藝文團體最關心的稅務問題上,由於認定為公益團體者,團體需有一定義務例如建立會計制度、須每年檢具年度業務計畫及預算書送文化局備查,年度終了後需檢具年度業務執行書及決算書送本局備查、團體解散後剩餘財產應歸屬其他非營利團體或繳庫等等。故文化局將另針對已具規模且有完整營運計畫之藝文團體,研議給予認定,以利相關稅賦之減免。本局將進一步研議讓本市藝文團體享有較中央法規更寬廣之免稅機制,讓在地團隊能接受企業捐款、降低稅賦,以消除本市團隊面對北部藝文磁吸效應下無奈出走的環境障礙。透過上述健全藝文基礎法規環境的各項新措施,期能全面強化在地藝文團隊體質,讓本土藝文團隊深耕、茁壯,進而在國家級及國際級的舞台上展翅飛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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