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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解釋小黃公車綠底白字車牌原因:依法推動偏鄉公共運輸服務

市府解釋小黃公車綠底白字車牌原因:依法推動偏鄉公共運輸服務

為了健全偏鄉公共運輸的經營制度,交通局指出,小黃公車使用綠底白字車牌是符合相關法規要求的。根據公路法、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及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等法規,市府已開放民間業者在偏鄉路線上掛用該類車牌,並進行公共運輸服務。

交通局表示,從109年開始,政府就已經允許市區客運業使用小客車營運偏鄉路線,並採用綠底白字的「營業小客車」車牌。目前,包含桃園、台中、高雄、新竹、嘉義、屏東、台東等地的幸福巴士皆已採用此種車牌。

對於外界建議放寬在地業者或駕駛加入小黃公車服務,交通局表示歡迎在地資源投入。後續公告釋出路線時,如在地業者有意願經營,將予以輔導公平參與評選。而無論任何業者取得經營權,都會協助媒合當地的司機,提供最親切最在地的服務。

交通局強調,小黃公車綠底白字車牌並非是隱藏身份,而是在遵循相關法規之下,為了偏鄉公共運輸服務而採用的合法車牌形式。這種做法不僅符合法規要求,也有助於提高服務質量和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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