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局安置出人命竟無人理
記者周依亭/報導
台南市一名出身低收入戶家庭的未成年蔡姓少女,因涉及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去年12月20日被台南市政府社工安置到屏東迦樂醫院進行輔導,豈料在今年2月4日在安置機構墬樓死亡,家屬對迦樂醫院的死因解釋和態度相當不能諒解,找上台南市議員邱莉莉出面主持公道,邱莉莉則對社會局置身事外的態度嚴詞撻伐,她除了將協助家屬尋求法律途徑救濟,也要求市府終止與迦樂醫院的轉介安置服務,且除檢察官介入調查是否為過失致死外,也鑑於此家安置機構前後有兩起個案致收容人死亡建議內政部日後排除其為服務簽約之轉介機構。
台南市某未成年蔡姓少女因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被台南市政府社工安置到屏東迦樂醫院,豈料在安置後不到兩個月即發生墜樓死亡意外,由於屏東迦樂醫院只給家屬一句「收容人企圖逃跑,不慎失足從高處墜落死亡」做為交待,家屬對此相當氣憤,認為一條人命不明不白死掉,社會局和迦樂醫院全都避責,她們只好找上邱莉莉議員申冤、主持公道。
邱莉莉表示,根據家屬與迦樂醫院簽定的住院約定同意書第二條「精神醫療機構為醫療目的為防範緊急暴力意外、自殺或自傷之事件,得拘束病人身體或限制其行動自由於特定之保護措施內」,請問迦樂醫院有盡到這條簽約事項的義務嗎?另外,根據「台南市政府轉介機構辦理特殊兒童少年性交易緊急及短期安置輔導服務合約書」之規定,轉介安置機構必須提供個案安置處所及安置期間生活管理與安全維護之職責,但事發至今一條人命意外而死,卻不見迦樂醫院和台南市政府依照合約擔起責任,簡直是草菅人命,完全沒有同理心。
邱莉莉議員強調,此案一星期前她就找過社會局長曹愛蘭研商如何後續協助家屬處理,曹愛蘭局長回答說「迦樂醫院有告知收容人如果非逃跑不可,安全梯在哪裡(局長認為:迦樂醫院已盡告知之責任),邱莉莉進一步請教曹局長,人是社會局安排收容的,社會局難道沒有責任嗎?曹局長回答邱莉莉:「那邱議員你認為我要負起什麼責任?」社會局未能危機處理於前、輕視人命在後,她痛批簡直是「冷血局長」。
邱莉莉說,家屬要的就是一個公道,但是在處理過程她完全看不到市府團隊的「道德勇氣」,她會積極協助家屬尋求法律層面的救濟,並要求市府立即終止與迦樂這種高危險安置機構的服務合約,她也指出社會局安置收容人卻未盡後續監督保護義務,事後社會局長和迦樂醫院代表聯合拒絕參加家屬有所質疑所召開的記者會,令人感到相當不重視受害家屬的傷痛心情,邱莉莉也藉此要求社會局全面檢視委外或轉介安置的收容機構的管理問題,不要再讓遺憾之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