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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莉莉接獲墬樓少女家屬陳情

  /  活動總匯

2011/2/17 19:31:24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台南市一名低收入戶未成年蔡姓少女,因涉嫌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去年十二月二十日被台南市政府社工安置到屏東迦樂醫院進行輔導,豈料今年二月四日在安置機構墬樓死亡,家屬對迦樂醫院的死因解釋和態度相當不諒解,找市議員邱莉莉出面主持公道,邱莉莉昨對社會局置身事外的態度嚴詞撻伐,除將協助家屬尋求國賠,並要求市府終止與迦樂醫院轉介安置服務,鑑於該安置機構前後發生兩起收容人死亡個案,建議內政部日後排除其為服務簽約之轉介機構。



邱莉莉表示,據家屬與迦樂醫院簽定住院約定同意書第二條「精神醫療機構為醫療目的為防範緊急暴力意外、自殺或自傷之事件,得拘束病人身體或限制其行動自由於特定之保護措施內」,請問迦樂醫院有盡到義務嗎?另根據「台南市政府轉介機構辦理特殊兒童少年性交易緊急及短期安置輔導服務合約書」規定,轉介安置機構必須提供個案安置處所及安置期間生活管理與安全維護之職責,但事發至今,卻不見迦樂醫院和市府依照合約擔起責任,簡直草菅人命。



邱莉莉強調,此案一星期前她找過社會局長曹愛蘭研商如何後續協助家屬處理,曹愛蘭回答說,迦樂醫院有告知收容人如果非逃跑不可,安全梯在哪裡,迦樂醫院已盡告知之責任。邱莉莉請教曹局長,人是社會局安排收容的,社會局難道沒有責任?曹局長回答邱莉莉「那邱議員你認為我要負起什麼責任?」社會局未能危機處理於前、輕視人命在後,她痛批簡直是「冷血局長」。

 

蔡姓少女家屬拿出蔡姓少女成績單及運動獎牌,指蔡姓少女原本品學兼優,因國二下學期交到壞朋友,其在迦樂醫院墜樓,疑點重重,至今醫院方面未派人關心道歉,市府將其安置有五次逃跑記錄的十八歲少女住在一起,窗戶沒裝鐵窗,他們懷疑有他殺之嫌。

 

蔡姓少女家屬表示,希醫院能還給家屬一個公道。蔡媽媽哽咽說,她沒能把孩子教好,浪費社會資源,向大家說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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