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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設置及懸掛者,不論黨派一律拆除截至1/5止總計拆除近7400支

違規設置及懸掛者,不論黨派一律拆除截至1/5止總計拆除近7400支
記者周依亭/報導
第13屆總統、副總統及第8屆立法委員選舉,台南市政府環保局分別於 100/12/17 及101/1/5競選活動期間設置競選廣告專區供候選人插旗宣傳,若在專區以外區域違規插旗廣告,不分黨派一律依法拆除,至101/1/6止共拆除7400支,民進黨旗幟計3083支、國民黨旗幟3896支、親民黨344支、其他55支。

環保局表示截至 101/1/5 止,本局不分黨派依法拆除違規選舉旗幟,全市共計7400支,分別民進黨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旗幟1171支、立委1912支,共計3083支;國民黨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旗幟1307支、立委2589支,共計3896支;親民黨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旗幟84支、立委260支;其他55支,根據區隊表示比往年旗海飄揚明顯減少許多,且除民眾檢舉違規設置旗幟拆除外,台南市各區隊都會主動出擊拆除違規選舉廣告。

101年二合一選舉,總統、副總統競選活動期間自100年12月17日起至101年1月13日止,合計28日;立法委員競選活動期間自101年1月4日起至101年1月13日止,合計10日。環保局公告選舉專區供候選人插旗廣告宣傳。私有空地或建築,須經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同意並開立書面同意書始得設置。候選人競選服務處(以臺南市選委會登記在案為限)週邊得設置競選廣告物,範圍以服務處為中心左右不得超過30公尺,設置範圍以建築線內為限,並以不妨礙交通與安全為原則;競選旗幟廣告物應以旗叉或旗座固定於地面。另除上述規定的地點,私有空地、私有建築物、新風貌景觀地點、中央分隔島、人行或車行陸(天)橋、號誌桿、電線桿、路燈桿、公園、機關(構)、移動污染物(如汽、機車)、學校或機關大門兩旁5公尺內或其他公共設施及其用地等,一律禁止設置競選廣告物,包含張貼類、旗幟、懸掛小型看板及小型布條等。

環保局長張皇珍強調,環保局將秉持公平公正立場,發現違規設置的旗幟、廣告物,不分黨派均立即拆除。希望各候選人共同維護市容觀瞻、公共安全及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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