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訊】100年7月開始實施的社會救助新制,與舊制的重點差異為修改低收入戶計算家庭人口範圍,由原須將申請人兄弟姊妹之收入列計,放寬為僅須列計一親等之直系血親;並調整低收入戶最低生活費認定標準: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由當地區最近一年度平均每人消費支出百分之六十(台南市為9,829元/每人每月)」,改為「當地區最近一年度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百分之六十(台南市為10,244元/每人每月)」;以及增列中低收入之審核認定。
且因應立法院通過「國民年金法」修正案,101年1月1日起社福津貼加碼,調高對低收入戶之家庭生活補助,包括家庭生活扶助費、兒童生活補助費與就學生活補助費等福利措施,第一款家庭生活補助每人每月由新臺幣9,829元調增為10,244元;第二款家庭生活補助每月每戶由5,000元調增為5,900元。第二、三款兒童生活補助由每人每月2,200元調增為2,600百元。第二、三款高中(職)以上就學生活補助由每人每月5,000元調增為5,900元。
社會局長曹愛蘭指出本市自社會救助新制實施之後,低收入戶戶數由8,525戶(100年6月30日前)增加為9,665戶;符合資格人數由20,703人增加為23,981人。新增列冊中低收入戶1,498戶,計有5,027人受惠(截至100年12月31日止)。
且因應立法院通過「國民年金法」修正案,101年1月1日起社福津貼加碼,調高對低收入戶之家庭生活補助,包括家庭生活扶助費、兒童生活補助費與就學生活補助費等福利措施,第一款家庭生活補助每人每月由新臺幣9,829元調增為10,244元;第二款家庭生活補助每月每戶由5,000元調增為5,900元。第二、三款兒童生活補助由每人每月2,200元調增為2,600百元。第二、三款高中(職)以上就學生活補助由每人每月5,000元調增為5,900元。
社會局長曹愛蘭指出本市自社會救助新制實施之後,低收入戶戶數由8,525戶(100年6月30日前)增加為9,665戶;符合資格人數由20,703人增加為23,981人。新增列冊中低收入戶1,498戶,計有5,027人受惠(截至100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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