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

登入 取消

因應7月11身心障礙新制度全面宣導

  /  活動總匯

2012/4/27 00:32:15

【台南訊】鑑於96年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法後5年全面施行,臺南市政府社會局緊鑼密鼓規劃未來實施方式,除配合內政部制定之事項辦理,1年內完成實驗個案近2,000名,近期也將對於專業團隊人員辦理培訓,針對身心障礙團體也藉由活動、說明會使其瞭解新制流程及權益,以使新舊制度順利銜接。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自100年下半年開始,使用內政部規劃之評估工具進行施測,透過社工員實際深入到身心障礙者的家庭,瞭解到身心障礙者生活的全貌;社工員每每在訪談結束後,都有許多感觸,也佩服多數身障者因著生存的需要發展出特殊的方式來克服生活上的困難,在佩服身障者的毅力之餘,也豐富了社工員的視野和心靈。一對高齡80多歲的老夫妻,先生瞞著兒女偷偷騎機車出門買菜,為得是要為不良於行且視力不佳的太太煮一碗粥,但是先生近日因胃部出血不適倒臥家中,太太竟也不顧身體不便外出向鄰居呼救,兩人互向扶持之情誼,令聽聞者動容,也感嘆今日傳統家庭的觀念沒落。後續透過社工員告知相關警示求救輔具之使用及申請流程,藉由服務提供解決居家安全的疑慮。



社工人員進行評估不僅是蒐集資料或聽故事,重要的工作是在後續福利服務與需求的評估及判定,藉由專業團隊的認定,將評估結果具體化輸送給需要的身障者,以符合個別化、可近性服務的原則。



社會局局長曹愛蘭表示,ICF的制度立意良好,重點在評估之後如何規劃與輸送服務;目前中央已積極協助地方政府規劃與盤點身障福利資源,以因應未來幾年後大量服務需求的增加,亦有可望在此注入更多補助經費協助地方政府開發資源,使身心障礙者可以在居家、社區或機構,都可以得到連續性的全人照顧。



身心障礙者因著不同於一般人的生理或心理上的特殊,而在許多社會參與上先天的機會不對等,透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全面實施後,不僅保障其平等參與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等之機會,也促進身障者自立及發展。

返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