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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團請賴美惠議長督促南市府儘速撤銷永揚案

  /  活動總匯

2011/3/2 15:35:57

記者周依亭/報導

永揚掩埋場址鄰近南側之烏山頭水庫集水區,與水源區最近距離僅約200公尺,前年環保署專家會議已確認永揚場址有北勢坑斷層通過,而環保團體募款斥資共三百多萬進行鑿井與地下水位連續量測,近日得到數個月枯水期之連續水位記錄新證據,今天向賴美惠議長提出,建請台南市議會督促台南市府儘速撤銷永揚案。



台南市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李建畿表示,今年1,2月的總降雨量都不到10公釐,而連續水位記錄顯示永揚場址南邊的地下水位最低(EP5),而南邊100公尺的NA6井的水位低於NA2,NA5,再南邊的水源區的SK6水位低於SK1,可顯示區域地下水往南流,皆沿北勢坑斷層往南流至烏山頭水庫水源區,故永揚場址掩埋垃圾勢必污染烏山頭水庫水源區。



東山鄉環境保護自救會總幹事陳顯茂表示,永揚掩埋場址已調查非法掩埋事業廢棄物,今年1月18日台南市環保局再進行採樣進行集塵灰檢測,請賴議長協助了解檢測結果,並請儘速要求清除集塵灰及事業廢棄物。



台南市環境保護聯盟常務理事黃安調表示,台南高等法院在99年11月30日已宣判永揚案環評書及設置許可偽造文書有罪定讞,而且永揚場址違法掩埋爐渣也經環保局確認事實,更可惡的是永揚又非法掩埋集塵灰,罔顧百姓生命安全!至今台南市政府卻放任其任意暴露未處理,嚴重罔顧人民生命安全,為重視嘉南地區民眾飲用水安全,請台南市政府依行政程序法117條,撤銷永揚偽造之環評書及設置許可文件。



龜重溪護溪協會常務理事洪龍鳳常務理事表示,賴清德市長已承諾撤銷永揚案,而由環保團體所鑿12口井,已發現永揚場址污染可能已南流到烏山頭水庫自來水水源水質保護區,而且永揚非法掩埋爐渣和集塵灰時間已經很久了,已嚴重影響到居民的健康,市政府除了立即應撤銷永揚案外,對當地居民的健康風險評估也不能忽略。洪龍鳳又表示,台南社區大學發展協會已測到龜重溪上游有重金屬污染,嶺南村居民在溪底種菜食用罹癌增加,顯示永揚場址地表水已污染龜重溪上游,而污染勢必擴散至下游,為保護水源,請議長強烈要求台南市政府應立即撤銷永揚案並清除污染源還給人們安全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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