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

登入 取消

府城空氣品質淨化成績佳臭氧污染改善故為二級防制區

  /  活動總匯

2012/5/15 15:36:18

記者周依亭/報導

臺南市空氣品質繼100年的空氣品質不良率(PSI>100比例為1.16%)創下歷年最佳紀錄後,臭氧污染也大幅改善,降至國家空氣品質標準之下。環保署今年最新修正公告的「直轄市、縣(市)各級空氣污染防制區」草案,已將臺南市臭氧從三級空氣污染防制區改善為二級防制區,這項公告預定明年 1月1日生效。



環保局表示,臺南市早自97年起連續4年,臭氧濃度小時平均第八大值每年都低於空氣品質標準。100年度的臭氧濃度小時平均第八大值為111 ppb,低於國家空氣品質標準120 ppb。若按「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第七條」的判定標準,以連續三年的算術平均值作為修正空氣污染防制區的依據,臺南市已符合臭氧二級防制區標準,但因環保署每二年才修正公告一次,上次修正為 99年7月12日,因此遲至今年才將臺南市由三級防制區公告為二級防制區。



環保局長張皇珍表示,臭氧是一種刺激性氣體,會危害人類呼吸道。臭氧主要來自工廠、車輛廢氣中的揮發性有機物(VOCs)因光化學反應而生成的二次污染物。臺南市近幾年臭氧污染能有明顯改善,主要是輔導排放量大的工廠減量排放並追蹤改善,加強取締高污染車輛,加碼補助二行程機車汰換,推廣低污染運具及於97年全國率先實施的「反怠速」政策,都是有效改善臺南市臭氧空氣品質重要作為。



環保局表示,臺南市的懸浮微粒部分仍為三級防制區,未來將著重於懸浮微粒的改善,包括危害人體健康最大的細懸浮微粒(PM2.5)。臺南市已規劃相關管制措施,推動輔導固定源大廠減量、加嚴生煤管制、加強洗掃街、推廣綠能車、充電站及交換站、工地綠圍籬等,持續改善府城的空氣品質,早日達成懸浮微粒二級防制區的目標。

返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