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訊】有關5月20日在台南遽降之豪雨,導致本市部分區域嚴重淹水。市府除在第一時間開設二級災害應變中心,由陳美伶秘書長坐鎮指揮災害應變中心,由各局處科長級人員進駐,以即時掌握各區災情,以利立即且有效之災害應變作為。
賴清德市長也進一步指示社會局要在最短時間內,配合各區公所提報符合本市災害救助辦法規定之淹水戶儘速撥付災害救助金,以協助受災淹水戶清理家園,早日回復正常生活。另外對於不幸死亡之二位市民,也應在檢察官開立死亡證明後,由區公所儘速報送社會局核發死亡救助金,以協助家屬進行喪葬事宜之處理。
社會局局長曹愛蘭表示,依據「臺南市災害救助辦法」之規定,因災害致住屋淹水50十公分以上且有居住事實之現住戶,可檢具戶籍資料影本(請蓋私章,未設籍者需另附租賃契約或里長出具實際居住證明)、申請人切結書(請註明淹水高度)與申請資料表,並繳交淹水照片一張(淹水或水痕)提出住戶淹水救助申請,由公所於受理後3日內應實地勘查受災情形,審核確認後填具清冊送市府辦理撥款,每戶發給新臺幣5,000元;同時,亦將協助受災之低收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申請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住戶淹水救助,每戶亦可領到新台幣5,000元。另外不幸因災致死或因災致重傷而死亡者,其家屬可請領市府死亡救助新臺幣20萬元,而社會局也會儘速協助家屬另外轉送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申請慰助金新台幣40萬元。
若有任何疑義,請撥打本府2991111轉6530或8562洽詢。
賴清德市長也進一步指示社會局要在最短時間內,配合各區公所提報符合本市災害救助辦法規定之淹水戶儘速撥付災害救助金,以協助受災淹水戶清理家園,早日回復正常生活。另外對於不幸死亡之二位市民,也應在檢察官開立死亡證明後,由區公所儘速報送社會局核發死亡救助金,以協助家屬進行喪葬事宜之處理。
社會局局長曹愛蘭表示,依據「臺南市災害救助辦法」之規定,因災害致住屋淹水50十公分以上且有居住事實之現住戶,可檢具戶籍資料影本(請蓋私章,未設籍者需另附租賃契約或里長出具實際居住證明)、申請人切結書(請註明淹水高度)與申請資料表,並繳交淹水照片一張(淹水或水痕)提出住戶淹水救助申請,由公所於受理後3日內應實地勘查受災情形,審核確認後填具清冊送市府辦理撥款,每戶發給新臺幣5,000元;同時,亦將協助受災之低收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申請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住戶淹水救助,每戶亦可領到新台幣5,000元。另外不幸因災致死或因災致重傷而死亡者,其家屬可請領市府死亡救助新臺幣20萬元,而社會局也會儘速協助家屬另外轉送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申請慰助金新台幣40萬元。
若有任何疑義,請撥打本府2991111轉6530或8562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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