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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自動監測設施上半年稽查 8家工廠均合格

污染自動監測設施上半年稽查 8家工廠均合格
臺南市政府環保局今年上半年稽查臺南市8家列管工廠的污染自動監測設施,包括不透光率校正、標準氣體及相對準確性測試查核,均符合法規標準。環保局長張皇珍呼籲業者妥善操作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及自動監測設施,落實防制空氣污染工作,維護空氣品質及市民健康。

環保局說,臺南市有8家工廠屬於環保署第一、二批公告應裝設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的固定污染源,包括2家鍋爐發電廠、3家煉鋼廠、1家渦輪發電廠、2家廢棄物焚化廠,列管煙道13根,皆已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備,即時將監測數據資料上傳環保局。

環保局除每年規劃不定期稽查,督導廠商檢測狀況,主動監測環境,掌握污染情況,今年另對已裝設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的台灣汽電共生公司,安排兩名成功大學的學者專家現場協助系統評鑑,輔導改善操作技術,持續追蹤督導及建檔,提高管理效率。

環保局強調,重大空氣污染排放數據往往是公害糾紛的焦點,亦是鑑定污染排放責任的重要依據。藉由固定污染源連續自動監測系統即時傳輸資料至地方主管機關,可全天候連續監控各固定污染源的污染排放情形,不僅可以減輕稽查人力的負擔,更可在公害糾紛發生時,作為污染鑑定的重要參考。

行政院環保署去年修正公佈「空氣污染防制法」,其中第22條規定:「公私場所具有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固定污染源者,應設置自動監測設施,連續監測其操作或空氣污染物排放狀況;其經指定公告應連線者,其監測設施應與主管機關連線」。臺南市目前有8家工廠屬於環保署公告應裝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的固定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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