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環保局防止改裝車輛噪音擾人,今年5至8月會同警方及監理站人員在改裝車常出沒路段稽查,攔檢85輛汽機車中有52輛音量超過管制標準,不合格率達61.2%,其中大多數均因車輛改裝造成噪音超標,環保稽查人員均依法開單告發。
環保局說,汽機車任意改裝或拆除消音器,在街頭狂飆產生巨大噪音,駕駛人或許自覺很酷很炫,實則嚴重影響安寧,造成市民極大困擾,環保局經常接獲民眾打電話檢舉,痛斥改裝車噪音擾人。
環保局為防止改裝車橫行妨害安寧,會同警方及監理站人員不定期攔檢,取締不當改裝、噪音超標車輛,依違規情節處新台幣1800元至3600元罰鍰,並要求限期改善。如果噪音未超出標準但有改裝事實,則交由警察機關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及第18條規定,可處機動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新台幣900元以上罰款,並依據改裝部位,最高可處新台幣9,600元罰鍰,呼籲民眾勿以”車”試法,以免受罰。
環保局說,汽機車任意改裝或拆除消音器,在街頭狂飆產生巨大噪音,駕駛人或許自覺很酷很炫,實則嚴重影響安寧,造成市民極大困擾,環保局經常接獲民眾打電話檢舉,痛斥改裝車噪音擾人。
環保局為防止改裝車橫行妨害安寧,會同警方及監理站人員不定期攔檢,取締不當改裝、噪音超標車輛,依違規情節處新台幣1800元至3600元罰鍰,並要求限期改善。如果噪音未超出標準但有改裝事實,則交由警察機關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及第18條規定,可處機動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新台幣900元以上罰款,並依據改裝部位,最高可處新台幣9,600元罰鍰,呼籲民眾勿以”車”試法,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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