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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儲槽法規日趨嚴格 加油站防漏『撇步報你知』

地下儲槽法規日趨嚴格  加油站防漏『撇步報你知』
行政院環保署為防加油站因管線或油槽腐蝕,洩漏汽柴油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已修訂相關管理辦法,自102年加強二次阻隔層及槽間監測頻率為1年1次,希望業者能在第一時間發現異狀,及時防範滲漏污染。

環保局長張皇珍表示,我國地下儲槽系統的管理辦法多參考美國環保署的規定,有鑑於法令日趨嚴謹,業主應加強地下儲槽系統的監測防漏設施及監測頻率,採取預防措施,以防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環保局說,臺南市公告為污染控制或整治場址的加油站共13站,大部分是管線或油槽腐蝕造成汽、柴油滲漏,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業者除需負擔整治費用及賠償金額,對企業形象影響甚大,倘若業者無法負擔整治費用而倒閉,最後勢必由全民買單,有違社會正義。

環保署調查,早期設置的加油站儲槽多為單層金屬槽且未做防蝕處理,滲漏比例偏高。隨著材料及技術的提升,儲槽區滲漏情況已大為改善,但管線區及泵島區的防漏仍待加強。目前國內已要求新設或更新地下儲槽系統的管線應設二次阻隔層設施,將洩漏物質控制於阻隔層內觀察或監測。100年1月14日修訂「地下儲槽系統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自102年起,二次阻隔層本身和層間得進行槽間監測,壓力式及吸取式管線之密閉測試頻率修正為一年一次,希望業者落實監測,才能第一時間發現異狀,否則僅靠土壤氣體及地下水監測,無法及時查覺污染滲漏。

環保局同時建議業者落實定期監測作業,業者與操作人員每月應目視檢測,檢查防濺溢設備、加油機與儲油槽、監測井、陰極防蝕設備、滲漏監測設備、油品總量進出平衡管制記錄等狀況是否正常,必要時可對防濺溢及陰極防蝕設施每年定期檢測,達到早期發現、早期預防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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