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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保養後定檢 延長機車使用壽命

  /  消費新聞

2012/12/27 17:11:39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為降低機車排氣污染,鼓勵民眾在機車年度排氣定檢時,同時保養維護,延長機車使用年限,減少廢氣排放。若未定期接受機車排氣檢驗遭查獲,將處車主2,000元的罰鍰,環保局提醒尚未定檢的車主盡快前往定檢站檢測排氣,以免受罰。



環保局說,機車為最普遍的交通工具,多數車主缺乏定期保養觀念,也導致機車排氣成為污染源之一。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研究指出,機車定期保養、更換零件,可降低1.8%油耗,如能做好定期保養,不但可節省油耗、減少排氣污染,更能維持車輛效能,延長使用年限,以免出現大毛病,需花大錢維修。



環保局表示,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機車出廠滿5年以上每年須於發照月份前後一個月期間實施排氣檢驗,如未依規定檢驗則處罰款新臺幣2,000元,檢驗不合格者須於一個月內進行複驗,如未於期限內修復並複驗合格者,則處1,500元。另外,機車若未做好日常維護保養,因排放高濃度廢氣造成空氣污染,遭環保局攔檢稽查不合格,可處1,500至6,000元罰款。



環保局長張皇珍呼籲車主記得定期保養,今年度還未定檢的機車盡快檢驗同時檢修,減少引擎及排氣系統磨損,降低排放空氣污染物,保障民眾健康,共同為臺南空氣品質盡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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