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為提供本市民眾加值的便民服務,使民眾平安歡渡春節,特於「102年春安工作期間,辦理加強民眾『代保管現金』服務,舉凡本市各百貨公司、量販店、大賣場、寺廟、合法休閒(遊樂)場所、24小時便利超商、加油站、公益彩劵銷售站、餐飲業、傳統市場等大量現金交易大量現金交易業者等,自102年2月8日16時起自同年2月18日9時止,計11日,民眾可視需求,直接向所屬所轄分局分駐(派出)所申請」。提醒民眾多加運用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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