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陳亭妃力爭,營建署同意一次核定分年編列預算執行
記者楊晋宇/報導
攸關區域整體運輸效能的2-7道路東、西段及3-23道路等生活圈道路建設經費,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委員陳亭妃立委力爭下,營建署副署長蘇憲民30日陪同內政委員會考察時同意一次核定,分年編列預算執行,其中2-7道路西段營建署今年必需先編列規劃設計費。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30日考察台南市2-7道路東段(安和路至都會北外環道路)、2-7道路西段(台17省道至西濱快速公路)、3-23道路(西門路至文賢路之和緯路段),由立法委員陳亭妃主持,她表示,縣市合併這些道路週邊都是黃金地帶,外環道路早日完成,才能帶動地方經濟繁榮。
市府工務局長吳宗榮簡報指出, 2-7道路東段由安和路口往東延伸銜接至都會北外環道路,維持20米寬優先開闢,長度約1.5公里,總經費5億5000萬元。2-7道路西段由安明路往西延伸至曾文溪南岸,優先開闢30米,長度約3.5公里,總經費9億2千萬元。3-23道路由西門路~文賢路之和緯路段現有路寬:15~30M,車道數:2~4,預計全寬開闢30M,長度1600M,總經費:10.1億元。
另2-9道路工程(2-7道路~公學路五段)、1-3道路工程(北汕尾路~安明路)、G-8道路工程(北門路二段)等生活圈道路計畫總經費約15.83億,也希中央補助辦理。
營建署副署長蘇憲民表示,2-7道路西段9.2億經費營建署後年會分年編列預算,東段5.5億經費若今年有剩餘經費會優先處理。
陳亭妃要求營建署全力配合經費編列,其中2-7道路西段營建署今年必需先編列規劃設計費,市府才好配合執行相關作業。
3-23道路(西門路至文賢路之和緯路段),陳亭妃也建請營建署一次核定,分年編列預算,再由市府邀集相關地主協商用地征收事宜,才能加速闢建時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