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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古蹟區徵集優質民間設計開發紀念商品

  /  藝術美學

2013/3/21 11:44:04

【台南訊】臺南市古蹟區紀念品販賣商機可觀,許多商家都希望將商品放置在古蹟區進行販售。為提升古蹟區紀念商品品質、代表性、多樣性與開創城市文化當代美學價值,並使商品上架有一公平、公開之評選機制,臺南市政府文化局今年再次號召各優質商家提供商品參加評審,讓優質創意設計商品為本市古蹟行銷加分,也讓民間優質設計打開自家商品知名度。



文化局自101年起每年固定向優質店家徵求古蹟區創意設計商品,各店家可提報具臺南市古蹟意象及城市文化內涵之文創商品;例如以臺南市人文、地理為設計主軸;配合節令、活動需求設計增加紀念性及行銷魅力的設計生產商品等(包含文具、紀念品、生活用品、娛樂用品、玩具、桌曆等各類創意商品),均可提出申請。評審委員將針對商品文化特色與內涵、商品美感與質感、商品發展潛力及市場性、包裝設計、商品價格等項目進行評分。凡通過審查之商品,即可於古蹟販賣部先行試賣3個月,若試賣效益良好,再由文化局以寄賣方式辦理。



文化局表示,本次徵選係102年度首次對外徵選,即日起歡迎各界踴躍提出優質創意設計商品參加評選,有興趣的優質商家至文化局網站(http://culture.tainan.gov.tw/)最新消息下載「臺南市政府文化局銷售紀念商品評選要點」及「民間設計生產商品古蹟點販售申請書」,報名受理日期至102年4月18日止,凡經評選通過之商品即可於臺南市古蹟區販賣部進行販售,歡迎各界踴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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