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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設置太陽光電免競標限制放寬 配合本市低碳自治條例加速建構綠色家園

  /  市政集錦

2014/2/18 21:55:32

【台南訊】鑒於近年來地球暖化日益嚴重,有效利用替代能源一直是全球努力的方向。而太陽能兼具永續、潔淨以及零汙染之優點,儼然已成為取代部份傳統發電的最佳綠色能源。臺灣地狹人稠,能源議題一直為國人所重視,若能利用住宅屋頂裝置太陽光電系統,不僅能提升建築物附加價值,亦能節能減碳,為守護家園盡一份心力。臺南地區擁有領先全國的日照量,若能有效運用閒置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系統,不但可響應政府節能減碳政策,減少溫室氣體對地球的負面環境衝擊,同時配合政府的優惠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政策,市民亦可增加收入來源。



經濟部能源局?加速推動太陽光電設置,參酌歷年來推動太陽光電經驗及民眾意見,於102年12月31日公告修正「經濟部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競標作業要點」(以下簡稱作業要點),並於103年1月1日生效,作業要點變更內容與民眾較相關者為增加下列兩項免競標規定:



1. 設置於住宅建物一瓩以上不及100瓩之屋頂型設備申請案。



2. 依直轄市、縣(市)政府自治條例,有義務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一瓩以上不及100瓩之屋頂型設備申請案。



其中針對上列第1項,只要是建築物使用用途為住宅,且設置容量未達100瓩不需參與競標,可直接向能源局申請備案; 另本市低碳自治條例第23條規定: 「經本府公告指定用電契約容量達800瓩以上用戶,應於本市擇適當場所設置契約容量百分之十以上之太陽能光電系統。」故針對上列第2項免競標規定,符合低碳城市自治條例第23條設置太陽光電者,需先向本局申請符合本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建置太陽光電系統之核准函文,進而憑該核准函文及相關申請文件向經濟部能源局申請建置太陽光電系統免競標及同意備案。



詳細相關規定請連結經濟部能源局陽光屋頂百萬座網站(http://www.mrpv.org.tw/index.php)或連結「臺南陽光電城資訊網(http://solarcity.tainan.gov.tw)」查詢。若對本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免競標申請有疑問,請電洽:06-6351458 本局能源科,將有相關工作團隊為您答覆相關問題。



太陽光電的推廣以及低碳城市的建置,不僅是臺南市民共同的願景,更是市府對於民眾的承諾與責任。近年來本市推廣太陽光電成效逐年擴大,102年度同意備案總容量較101年度總容量成長達85%,顯見市民對於低碳城市的響應非常熱烈。103年度期望在市府、廠商以及民眾的三方努力下,能共創三贏綠色契機,將發展永續能源、塑造優質居住環境之概念延續下去,進而打造綠能都會,為後代子孫建構永續低碳的綠色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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