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集錦

積極活化老屋 創造區域亮點

積極活化老屋 創造區域亮點
積極活化老屋 創造區域亮點
一、持續依法補助歷史老屋:本市於101年7月制訂發布《臺南市歷史街區振興自治條例》、102年公布《臺南市歷史街區振興補助辦法》後,兩年來皆依規定對歷史老屋之修繕、租金、教育推廣等予以獎勵補助,每年均編列近500萬元之補助預算。

二、完成公有老屋普查,擇潛力者提供媒合:在各單位的協助下,本局於101年6月完成市管公有老屋普查,總計599棟中,民國60年以前興建完成的有498棟,該年度前興建且閒置者為98棟,分屬本府各機關學校所管理。有關公有老屋之保存再利用,本局極早即積極徵詢各管理單位意見,102年兩度邀集相關單位召開會議討論,公布包括後壁新東國小、玉井國中、永康國中等16處具活化再利用潛力之公有老屋,提供與民間媒合機會。

三、老屋亮點陸續活化、施工:101年度接管臺南市警察局新化和平街警眷宿舍群建物土地,並對於該區二幢共8戶之公有老屋進行調查及修復設計。102年起進行日式宿舍修復工程,預計103年年底完工。再利用計畫亦接續展開。102年度與高分檢等司法單位,就舊司法宿舍群進行合作開發,再利用為微型文創園區。同年並完成新化和平街二戶日式宿舍修復再利用為武德殿管理室及服務空間,以及本局所管公有老屋「南寧街圖書館宿舍」修復設計工作。今(103)年6月起接續和平街27號29號公有老屋及安平原台鹽日式宿舍修復工程已完成之修復設計,開始進行施工。

四、解決法規困境,尋求活化可能:除了上述作為外,另持續性協助本府各機關學校如玉井國小、玉井國中、官田區公所、警察局、本府秘書處等,針對公有老屋之保存問題提供可能解決方案。以警察新村為例,部分公有宿舍因位處都市計畫道路上,且公有宿舍須為公用,相關適用規定須再尋求法規解套,方才符合再利用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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